党委组织部、机关党委是校党委负责党的组织建设、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。负责起草组织工作规范性文件,推进组织制度贯彻落实;建立健全学校党的基层组织,指导基层党组织推进“三化”建设和党建“双创”,指导、监督基层党委做好党员发展、党员日常管理、组织关系接转,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及党建信息维护等工作;负责组织开展党内表彰、党内慰问工作;统筹抓好党内政治生活的落实;负责做好干部队伍建设规划,抓好各内设机构领导班子建设,加强对干部工作的统一管理;做好干部的选拔任用、教育培养、管理监督、考察考核、激励约束、问责追责;按照干部管理权限,统筹安排干部学习、培训、借调、挂职等;抓好干部监督、管理及校属单位整改日常监督工作;协助上级做好校领导班子建设,协助开展校属单位年度综合考核、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。
党校是校党委负责对党员和党员干部进行培训、教育的职能部门,归口党委组织部管理。负责培养对象、入党积极分子、党员发展对象和党员的教育和培训;负责对各分党校的业务指导;负责党校教师聘任和队伍建设等。
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是在校党委领导下,承担国家级、省级高层次人才及团队的引进、培育、考核、服务和队伍建设的教辅机构,归口党委组织部管理。负责学校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人才工作政策研究,各类人才项目申报、遴选及培育孵化,各类人才评价与考核、人才专项经费管理使用和信息化建设等。
党委组织部、党校、机关党委、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下设组织科、干部科、纪律检查科、综合考核科、人才规划与服务科、综合科。